南京汇聚新材料竞拍参与协议
一、竞拍方式
1.1 本平台采用英式公开增价拍卖,所有参与方可见当前最高单价。
1.2 每次出价须高于当前最高单价。
1.3 不限出价次数,同一用户可多次出价。
二、延时防狙击
2.1 竞拍截止前最后 5 分钟内若有新出价,自动延长 5 分钟。
2.2 每次新出价均重新计时,最高延时 3 次;达到上限后不再延长,倒计时归零即为结束。
2.3 具体延时规则以标的详情页展示为准。
三、出价锁定
3.1 出价时须同时输入认购数量(卷),出价提交后单价与数量均不可更改。
3.2 出价即视为接受该标的的底价、加价步长、最低采购单位、竞拍时长等规则。
四、保证金
4.1 参与任一标的竞拍前须缴纳该标的保证金,具体金额以标的详情页展示为准。
4.2 通过线下银行转账至平台指定收款账户,转账完成后上传付款凭证。凭证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视为缴纳成功。
4.3 消纳规则:
- a) 未出价 → 保证金全额退还
- b) 未中标 → 保证金全额退还
- c) 中标或应标并完成付款 → 保证金抵扣货款
- d) 中标或应标确认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款 → 保证金不退
- e) 流标(无人出价)→ 保证金全额退还
4.4 符合退还条件的,由平台财务审核后执行退还。
4.5 竞拍进行中缴纳保证金的,须等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出价;若审核通过时竞拍已结束,则无法出价,保证金退还。
五、部分成交与应标
5.1 竞拍结束后,中标方出价时已锁定的数量直接生效。
5.2 剩余库存向其他出价者同步发出认购邀请,以中标价认购,先到先得。
5.3 应标者须在规定时限内确认认购数量,超时视为放弃。
5.4 应标者确认认购后同样适用第四条保证金交割规则。
六、付款
6.1 中标及应标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下转账并上传凭证。
6.2 付款时限由平台配置(默认 24h),具体以标的详情为准。
6.3 逾期未付视为弃标,保证金不退。
七、重新挂牌
7.1 部分成交后仍有剩余库存的,系统自动生成新标的重新挂牌。
八、违约处理
8.1 恶意出价、串通操纵价格、虚假交易等行为,平台有权取消出价、扣除保证金、永久禁用账号并追究法律责任。